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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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株洲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202民初3243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株洲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赖立新。 原告***与被告株洲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11月1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蒋坤学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胡榕 |
裁判日期 | 2020-12-09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