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延边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延吉市长龙胡同124号长荣家园,产籍号为16-01-0082,6号楼1单元702室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11-03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