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监理分公司 渭南星美银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冠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渭南星美银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西安冠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清偿材料款4359990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3931990.5元为基数,从2018年3月15日起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1月7日止;以435999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8日起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西安冠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995元,由被告渭南星美银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3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