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泰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中建泰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由被告贵州泰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保证款以及设备补偿费等460,500元,并自2018年5月10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支付利息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案件受理费4,104元由被告贵州泰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预交上诉费8,208元,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1-28
发布日期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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