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省中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延边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财产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吉24执保52号 申请人吉林省中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延边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吉林省中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延边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延吉市惠民路666号香山小区房屋。申请人吉林省中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已提供担保物。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吉林省中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受理。 在保全过程中,本院执行局于2020年11月4日到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2020)吉24民初2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和(2020)吉24执保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工作人员接收并签字。至此申请人吉林省中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保全的房屋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