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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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立即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20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在其承保的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案件申请费1520元,申请人已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