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一审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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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陕煤天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新疆融鑫投资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新疆天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资源行政管理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疆陕煤天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不收案件受理费。原告新疆陕煤天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0元,由本院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