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潍坊智达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扣押现停放于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驾驶的鲁GXXX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一辆(保全金额50000元)。 案件申请费5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