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昌市海东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南昌欧隆家居有限公司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海东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二、准许反诉原告南昌欧隆家居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49538元(原告南昌市海东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24769元,由原告南昌市海东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退回原告南昌市海东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受理费24769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464元(反诉原告南昌欧隆家居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反诉原告南昌欧隆家居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11-26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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