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昌市海东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南昌欧隆家居有限公司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欧亚达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海东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二、准许反诉原告南昌欧隆家居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49538元(原告南昌市海东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24769元,由原告南昌市海东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退回原告南昌市海东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受理费24769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464元(反诉原告南昌欧隆家居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反诉原告南昌欧隆家居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