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桂林市翰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嘉兴达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旅游合同纠纷 |
| 法院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嘉兴达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233342.54元的财产。 查封申请人邓致林名下的奥迪牌小型越野客车(车牌号为桂C×××××)。 案件申请费1687元,由申请人桂林市翰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