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民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云南民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的人民币206723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从实际冻结之日起算。 保全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团体和个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财产保全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团体和个人不准对保全的财产进行解冻、解封、支付、转移、转让、挪用、隐藏、赠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