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民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云南民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的人民币206723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从实际冻结之日起算。

保全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团体和个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财产保全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团体和个人不准对保全的财产进行解冻、解封、支付、转移、转让、挪用、隐藏、赠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09
发布日期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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