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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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硅原大陆科技有限公司 九龙县哈希云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湛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管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重庆硅原大陆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湛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81800元,减半收取90900元,由原告重庆硅原大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