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金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圣地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原告委托被告金源公司、被告皖北公司在招贤公司代其行使股东表决权的委托关系。 案2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二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付,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