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金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圣地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原告委托被告金源公司、被告皖北公司在招贤公司代其行使股东表决权的委托关系。

案2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二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付,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11
发布日期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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