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景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州市富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河北恒裕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北隆森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华联商厦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人河北华联伟业投资管理公司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1800元,由河北华联伟业投资管理公司负担;上诉人华联商厦控股有限公司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1800元,由华联商厦控股有限公司负担;上诉人河北隆森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680元,由河北隆森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2-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