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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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县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高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甘0724执179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县支行、白文辉、张扬、安吉贤、白俊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县支行与白文辉、张扬、安吉贤、白俊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3127.0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43127.01元。至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甘0724民初22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