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乌鲁木齐亚中新光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苏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津路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新疆苏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津路支行账号为×××账户内的存款;

二、冻结被申请人新疆苏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克拉玛依白碱滩支行账号为×××账户内的存款。

以上存款合计2,793,084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乌鲁木齐亚中新光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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