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亚太土地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1执3011号

谭仲艳、广州亚太土地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谭仲艳与广州亚太土地建设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案字第16226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谭仲艳申请,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执行,立案标的为19161.13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广州亚太土地建设有限公司19348.13元至本院代管款账户,将案款19161.13元发放给申请人,余款187元作为执行费并上缴国库。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完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经办法官:周焕然联系电话:020-8321****

书记员 :陈哲敏联系电话:020-8321****

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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