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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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亚太土地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1执3011号 谭仲艳、广州亚太土地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谭仲艳与广州亚太土地建设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案字第16226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谭仲艳申请,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执行,立案标的为19161.13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广州亚太土地建设有限公司19348.13元至本院代管款账户,将案款19161.13元发放给申请人,余款187元作为执行费并上缴国库。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完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经办法官:周焕然联系电话:020-8321**** 书记员 :陈哲敏联系电话:020-8321**** 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