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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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梓潼县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作出的(2019)川0725执1011号之五十二执行裁定书及对被执行人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大连××路支行的3575××××4727帐户及帐户内资金的冻结等相关执行行为。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