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天泰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14民初5729号之一

原告:青岛天泰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宋尧,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民族不详,住***。

原告青岛天泰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青岛天泰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6-23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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