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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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武支行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市金键源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266元,公告费900元,合计7166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1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