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骉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四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四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价值人民币450,000.00元的财产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