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方轮胎橡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赣0104民初2266号 原告: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胡冬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轶欣,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西省南方轮胎橡胶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省南方轮胎橡胶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日立案。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1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