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方轮胎橡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赣0104民初2266号

原告: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胡冬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轶欣,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西省南方轮胎橡胶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省南方轮胎橡胶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日立案。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2-4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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