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和兴坤邦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502执恢8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张俊芳与被执行人李建红、山西和兴坤邦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拍卖了被执行人李建红名下梅赛德斯奔驰小汽车,拍卖价款为435450元,因该车辆有抵押,故扣除抵押款170600.16元,另扣除本案诉讼费4925元,保全费4205元,执行费9959元后,剩余245760.94元(含律师费5000元)已退至申请人账户,剩余利息申请人自愿全部放弃,不再追究。自此,本院(2020)晋0502执恢8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且申请人张俊芳没有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