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和兴坤邦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502执恢8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张俊芳与被执行人李建红、山西和兴坤邦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拍卖了被执行人李建红名下梅赛德斯奔驰小汽车,拍卖价款为435450元,因该车辆有抵押,故扣除抵押款170600.16元,另扣除本案诉讼费4925元,保全费4205元,执行费9959元后,剩余245760.94元(含律师费5000元)已退至申请人账户,剩余利息申请人自愿全部放弃,不再追究。自此,本院(2020)晋0502执恢8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且申请人张俊芳没有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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