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通汇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西安联信物流有限公司 陕西尊龙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陕西尊龙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款项35584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8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98800元,原告负担58800元,被告陕西尊龙实业有限公司负担4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8-25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