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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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四川省科学城国安热力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梁锋、白菓、符军川、佟斌、肖红彬、四川省科学城国安热力设备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其他单位的存款、收入127888元(执行费:2801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