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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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营口华清格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金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五矿(营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清华同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清华同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上海清华同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本案应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