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礼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礼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甘1226执206号 申请执行人甘肃某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陇南某建设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陇南某建设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甘1226民初11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一、被告陇南某建设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贷款106640元;二、被告陇南某建设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二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我院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陇南某建设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银行有存款,我院遂对该公司的存款108140元(含执行费1500元)依法进行了强制扣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9)甘1226民初11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