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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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本金,自2020年1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保全申请费1020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65)。 |
裁判日期 | 2020-9-4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