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清漳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人河北清漳能源有限公司的三台废旧粉碎机、一台废旧漏斗、一台厦工ZL50-L废旧铲车、二台东风小霸王废旧洒水车、一台废旧三轮摩托、废铁一堆。期限为2年(2019年7月2日-2021年7月1日)。

被查封财产由申请执行人***负责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处分被查封的财产,不得为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需要延长期限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续行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否则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后该项措施自动解除,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02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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