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辰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郑州保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中原金控(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辰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91038元、违约金9100元,共计100138元。 二、被告***、郑州保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河南辰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11元减半收取1955.5元,由原告河南辰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804.5元,被告***、***、***、郑州保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15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将诉讼费交费凭证交至本院查验。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