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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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2008年3月8日原告***、***与胡书信、***签订的《私有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房产信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胜利办事处金福地综合楼xx号楼房,房权证蒙字第xxx号,房屋所有权人胡书信,建筑面积46.83平方米); 二、被告***立即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626元,减半收取计31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