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河南六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报酬216000元及利息(以216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2019年8月19日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以后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河南六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32元减半收取2416元,由被告***、河南六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2270元,原告***承担14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将诉讼费交费凭证交至本院查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