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终结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黔23民终1809号民事判决书主文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尚未实现的债权52500元***应继续支付。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失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8-11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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