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526执2191号

郭某(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被执行人):

郭某与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7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执行协议:申请人自愿放弃执行标的2000元,由被执行人支付45000元,定于2020年11月支付40000元(已交纳),剩余5000元由李某某向郭某自行给付,执行费605元已交纳。本案和解长期履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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