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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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526执2191号 郭某(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被执行人): 郭某与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7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执行协议:申请人自愿放弃执行标的2000元,由被执行人支付45000元,定于2020年11月支付40000元(已交纳),剩余5000元由李某某向郭某自行给付,执行费605元已交纳。本案和解长期履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