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租金及租赁物品损失费共计人民币43686元。 案件受理费94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6-1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