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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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东盛建安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九建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2018)豫1082民初522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2018)豫1082民初522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劳务费6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60万元为计算基数,自2016年3月6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2019年8月20日前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之后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一审案件受理费9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889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