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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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0)皖1503执1635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9-17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