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农信互联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农信互联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8848.02元及该款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止按年利率18%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4月2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和2019年1月21日前所欠的利息56.51元。

二、被告***对被告***的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4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6-06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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