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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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工资卡内存款60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二、冻结被申请***住名下房公积金90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三、依法查封申请人***自有的位于友谊路农场社区综合楼住宅一处。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26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