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美芮尔美容有限公司
上海伊美娜美容管理连锁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伊曼思美容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9)陕民初70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9)陕民初70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苏州工业园区伊曼思美容院、上海伊美娜美容管理连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支付分红权回购款计52272.5元;

四、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4436元(苏州美容院等预交)、反诉费1195元(***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苏州美容院、伊美娜公司、***预交4436元,***预交1198元,合计元11265元;由上诉人苏州美容院、伊美娜公司、***负担10068.5元,***负担1196.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6-22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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