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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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美芮尔美容有限公司 上海伊美娜美容管理连锁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伊曼思美容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9)陕民初70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9)陕民初70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苏州工业园区伊曼思美容院、上海伊美娜美容管理连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支付分红权回购款计52272.5元; 四、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4436元(苏州美容院等预交)、反诉费1195元(***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苏州美容院、伊美娜公司、***预交4436元,***预交1198元,合计元11265元;由上诉人苏州美容院、伊美娜公司、***负担10068.5元,***负担1196.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6-22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