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捷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108民初8784号

原告:成都捷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郭佑菊,财务总监。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系公司员工,特别授权。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成都捷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30日立案。2019年12月2日,原告成都捷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成都捷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成都捷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赵静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刘楠

裁判日期 2019-12-02
发布日期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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