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75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陈建峰、曾丽萍夫妇位于抚州市临川区伍塘南路(伍塘小区)7栋3号店店面。

案件申请费4158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12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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