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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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75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陈建峰、曾丽萍夫妇位于抚州市临川区伍塘南路(伍塘小区)7栋3号店店面。 案件申请费4158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12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