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湖区锐诚电脑经营部支付剩余购机款9200元及逾期利息(以92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20年5月27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3元,减半收取4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