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山菲力特化工有限公司
北海宏豪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2072民初1048号

原告:中山菲力特化工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焦容森。

委托诉讼代理人:赖锋,广东暨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海宏豪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中山菲力特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北海宏豪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卢钊洪

审判员蒋伟成

审判员陈觉天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杨慧

裁判日期 2018-08-02
发布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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