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山菲力特化工有限公司 北海宏豪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2072民初1048号 原告:中山菲力特化工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焦容森。 委托诉讼代理人:赖锋,广东暨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海宏豪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中山菲力特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北海宏豪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卢钊洪 审判员蒋伟成 审判员陈觉天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杨慧 |
| 裁判日期 | 2018-08-02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