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富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北流新洲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18)桂0602民初152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广西富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697.62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0-09-17
发布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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