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382执734号

齐静芝、包春龙、王春林

齐静芝与包春龙、王春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化肥款3697.42元,案件受理费25.00元,执行费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772.42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齐静芝。至此,齐静芝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382民初23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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