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623执420号

郑春燕、姜林:

申请执行人郑春燕依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0623民初393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杜新发偿还申请执行人2.7万元及案件受理费237.5元,负担申请执行费309元。现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告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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