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84执773号

被执行人:王**,男,汉族,1981男2月25日生,公主岭市人,住***。曾因吸毒被公主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现因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与2020年7月21日被公主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0日被公主岭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王**变造身份证件罪(罚金部分)执行一案,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吉0184刑初536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执行完毕。

审判长  程彦奎

审判员  赵大伟

审判员  郝建委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李为远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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