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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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84执773号 被执行人:王**,男,汉族,1981男2月25日生,公主岭市人,住***。曾因吸毒被公主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现因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与2020年7月21日被公主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0日被公主岭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王**变造身份证件罪(罚金部分)执行一案,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吉0184刑初536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执行完毕。 审判长 程彦奎 审判员 赵大伟 审判员 郝建委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李为远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