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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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同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2321执273号 申请执行人:尼玛才让 被执行人:索南加 申请执行人尼玛才让与被执行人索南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71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索南加自动履行了执行款23710元及执行费256元,共计23966元。本院已于2020年12月7日将该款项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尼玛才让。至此,申请执行人尼玛才让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2321民初545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