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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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阿拉善盟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阿拉善左旗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被执行人阿拉善盟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45B-商铺-×××号商铺的查封。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